各小班:
现将2017-2018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和“班主任综合评价”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评对象
学院全体在校本科学生(不含退学、休学、复学学生)。
二、评定办法
详见《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管理工作规定》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和“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
(一)基本素养综合评价等级确定办法:
(1)评价依据和主要内容。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行为基本准则及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重点就学生在“政治思想素养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党爱国,立场正确;道德品质好,注重个人修养,讲文明、守诚信,遵纪守法,遵守班规;勤奋好学,积极上进,不旷课和迟到早退;不奢侈和铺张浪费,无不良嗜好,有良好生活习惯;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力尽所能承担班级事务,积极参加班团活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
(2)评价方式和步骤。由班主任主持召开班务会,在学生个人学年总结和自评的基础上,全班学生参与民主评议,按照评价依据和主要内容,就其表现情况按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分,去掉3个最高分和3个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分,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照分值高低排序(不得出现相同排序情况,若分数相同,可查看小数点后第三位数进行排序)。
(3)有不诚信记录和受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的学生在综合评分得分基础上,再按照以下标准扣分计算其该项最终得分,然后确定等级:有不良诚信记录、受校(院)书面通报批评者减1分/次,受警告处分者减3分/次,受严重警告处分者减5分/次,受记过处分者减7分/次,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减10分。
(4)鼓励各小班根据自身实际,依照本规定制定班规,加强“四自”能力建设,强化民主管理,并依据班规对本班学生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进行考核计分。
(5)班主任要对各位学生所打的分值进行校验检查,对所打分值过于偏低和过于偏高(偏离平均分20分)的打分人进行约谈,了解情况据实处理。校验检查通过后才能予以确认。
(二)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评定方法:
班主任根据对全班学生了解掌握的情况,就每个学生在“志存高远,坚定信念;笃学精进,崇尚科学;明礼修身,团结友爱;艰苦奋斗、务实进取;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基本行为要求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相应分数并排序,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保证学生成绩顺利归入相应等级,不得出现相同排序情况。
三、工作安排
1.8月31日—9月4日:班级和班主任打分。
完成 “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和 “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打分工作。
2.9月5日—9月6日:成绩班级内部公示。
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及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在全班范围内公示。
请各小班学习委员将班主任签字确认后的《2017-2018学年学生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表》(附件1)电子档和纸质档于9月6日晚6:30-7:30递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7-804。
3. 9月6日—9月9日:成绩录入。
请各小班班主任登陆本人学生管理系统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113.54.11.26/sys/)进行,具体可以录入时间及操作流程因系统还在调试,等校上确定后发布。
班主任输入成绩后,系统会根据各班等级比例自动将班级每位同学归入相应成绩等级及等级分值。
4、9月6日-9月9日:发布各班级成绩等级比例。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管理工作规定》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和“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规定:
该两项成绩实行等级评定,共分为A、B、C、D四等,A+、A、B+、B、C+、C、D七级。各等级分值对应为A+=95,A=90,B+=85,B=80,C+=75,C=70,D=50。
小班等级比例构成:①一般情况下每个班A+不超过10%,A等(A+、A之和)不超过20%;②当学年获得院级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以及当学年学风状态评估院级优秀的小班,A+不超过15%,A等(A+、A之和)不超过30%;③当学年获得校级及其以上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集体荣誉以及当学年学风状态评估优秀的小班,A+不超过20%,A等(A+、A之和)不超过40%;④班风不好、学风不浓、室风不佳,管理不善的班级,以及发生突出违规违纪被校院通报批评的班级,A+不超过5%,A等(A+、A之和)不超过10%。
学院根据各项情况,提出各班级的等级比例,初步公示并报学生处核准;根据学生处核准反馈意见确定最终各班级的等级比例。
四、其他
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将随机抽查小班班务会旁听监督,请各小班积极认真对待。如有疑问,请咨询马同学qq:1784932923、黄同学qq:874409060、党委办公室张老师028-86290993。
附件1:2017-2018学年学生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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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