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8-08-31 点击次数:


全院导师、同学: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9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计〔2018〕23号)要求, 我校将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重点项目

重点支持围绕我省“5+1”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技术先进性、可望进入市场转化或具有一定技术成熟度、市场前景好以及产品已进入实际应用或产业化的创新创业苗子项目。

申报人主要包括在川高校在读大学生、在川高校及科研院所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在川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重点项目必须组建不少于5人的团队。

2.培育项目

重点支持围绕我省“5+1”产业发展方向,处于萌芽期、有一定应用前景的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培育项目。

申报人主要包括在川高校在读大学生、在川高校及科研院所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在川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同一项目或同一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培育项目和重点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二、支持重点

主要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和数字经济“5+1”产业体系,以及军民融合、现代农业、民生安全等领域,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培养支持一批高水平科技人才。对获得 “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赛事奖项,以及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实践计划立项的项目予以重点推荐。在同等条件下,项目负责人属于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给予优先支持。

三、支持资金

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重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5万元。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四、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

五、申报流程

1. 各申报人于9月4日12时前将电子版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一)及项目申报书(重点项目填写附件二,培育项目填写附件三)报送至学院党委办公室熊潮慧处。

2.校区申报的项目经校区评审、遴选后推荐参加全校评审答辩会(拟定于9月7日举行),通过答辩的项目由学校统一推荐至四川省科技厅。

3.学校确定推荐的重点项目要在四川省科技厅项目管理平台(http://xmgl.scst.gov.cn/)填写“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申报书”,并提交纸质材料;培育项目在四川科技创新苗子工程服务平台(http://mzgc.tccxfw.com/)按流程申报。网上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24时,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申报咨询:028-86299773(刘思妮)

环球360会员登录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上一篇:关于2017-2018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基本素养综合评价” 及“班主任综合评价”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