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导师:
学校2019年度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认定工作已经启动(已于2018年获得留学生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不需再次进行申请、认定)。现就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认定
(一)认定条件
入选学校双支计划第四层次及以上人员。
(二)填报材料要求
符合认定条件的导师,填报《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情况表》(附件1)和《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学院。
二、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遴选
(一)遴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高尚的师德风尚和精湛的业务素质。
2.已完整指导一届毕业研究生。
3.原则上有半年以上出国学习或工作经历,能熟练使用英语指导学生。
4.有足够的可用于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5.申请年龄至少应早于停止招生年龄2年。
6.原则上所在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点。
(二)填报材料要求
符合遴选条件的导师,填报《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情况表》(附件1)和《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和《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学院。
三、日程安排
1. 2018年11月20日前,个人提交申请。申请者如实填写《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申请表》和《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情况表》和《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并提交纸质以及相关材料和电子档各一份至刘伍梅老师处。
2. 2018年11月28日前,学院审核。学院对申请和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后,汇总报研究生院。
3. 2018年11月30日前,学校评审。研究生院组织评审会,对各院所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报主管校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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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