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即将开始,认定结果或将用于相关助学金的评选参考。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与对象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研究生。
二、工作安排
(一)研究生注意的事项:
1. 本次认定对象为新生及需要补充认定的二、三年级学生,去年参加了认定的同学不再申请;在本科期间已办理的贫困证明可继续使用。
2.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研究生需如实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如果已经有贫困证明、家庭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等,将证明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交给院所负责老师即可。
3.本学期认定材料办理时间为9月8日-9月30日。
(二)材料递交
1.请要申请的同学将所需全部材料先递交给班主任老师,先在班级内开展初审以及初步的等级认定。
2.10月9-10日,以班级为单位将全部认定材料(《认定申请表》和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学院1教603刘老师处,学院根据所提供的材料结合班级初评组织开展审核和认定工作,确定申请人的贫困等级。
3.10月13日之前,学院提交认定结果的电子档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档(汇总表见附件2)至学校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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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8日
链接:http://yan.sicau.edu.cn/mkgl/list.asp?classid=1&xwid=5552 学校关于2017-2018学年研究生贫困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