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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时间: 2023-02-26 点击次数: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根据学校《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校党字〔202311 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主线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立的各项任务上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力谱写四川发展新篇中提供川农智慧、贡献川农力量。

二、精心组织实施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师生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相关文件,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教育、科技、文化、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组织工作管理办法》等校本级制度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部署上来,锚定立德树人、强农兴农的目标任务,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会前,党支部要集中 1 天时间,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师生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之间、支委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相互交换意见。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省之大计”“ 校之大事,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经济责任审计、校内巡察及其回头看和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对标竞进、争创一流活动和十四五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入党誓词,对照党员义务,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一流农大建设目标,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

题清单。

(三)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要求,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党支部书记要代表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对照校本级《组织工作管理办法》《党支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检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接受党员评议。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同时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见人见事见思想、见筋见骨见灵魂,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否体现、助力单位发展是否到位讲清楚说明白,直接点问题、谈表现、剖原因,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四)客观公正进行评议。会上,要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和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 1/3。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五)持续用力抓好整改。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措施和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对标对表推进整改。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整改清单和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对整改情况及时跟踪,确保整改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此项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工作统筹安排,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流动党员、老党员、行动不便党员等群体,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

(二)注重质量,按时完成。对因特殊情况等不能集中开展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在确保党员意见充分表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前提下,可运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要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走过场、搞花样,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党委组织部将通过随机派人列席等方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各支部开展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时间地点请于227日报送,以便学校组织部进行检查)。

此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要求在 2023 3 6日前完成并提交各支部整改清单和测评结果一并上交,拟于37日下午16时召开支部书记大会,听取各支部书记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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