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经本人申请,各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民主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现将我院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10月9日前向学院党委办反映,联系电话 028-86290993。
注:请各小班同学认真核对本人信息(包括评议分值、认定等级),如有误务必于10月9日前的上班时间到1教606更正。
附件: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更新10月8日下午6:00.xls
环球360会员登录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上一篇:关于“优秀学生标兵”和“国家奖学金”的申报答辩通知
下一篇:我院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