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5级学委:
学院将统计14—15级各位同学创新创业实践的分值,请各小班学委根据《创新创业实践分值认定标准》(附件1)填写《创新创业实践分值统计表》(附件2)(其中已加分值+待加分值为可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分值,15分—可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分值=差值)于4月7日(周五)晚12:00之前发到学习学术部邮箱2142801976@qq.com
统计此项内容是为了防止同学们在大四时因未加满此项分值而延迟毕业,分值低的同学学院会尽量在科研实验方面给于一定的帮助,希望同学们认真对待,严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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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