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支部(2020级新生团支部除外):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二、对标定级工作指引(详见附件1)
三、对标定级工作标准(详见附件2)
四、日程安排
主体对象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团支部 |
对照参考标准(附件1)完成自评定级 |
11月19日18时前 |
团支部 |
上交《支部手册》及自评打分表纸质档及电子档(附件2) |
11月20日 12:40-13:30 |
1.高度重视,加强引导。各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按照全面整理规范、抓强带弱治差、扩大有效覆盖、提升组织活力
的工作总原则,按时完成。
2.严肃考核,统筹把控。团支部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开展“对标定级”评定检查工作。
注:此次定级标准将与五四评优相结合:即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
附件1:团支部“对标定级”第一阶段的对标自评工作指引
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共青团环球360会员登录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