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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开展202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确认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9-24 点击次数:


各小班、各贷款同学: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369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含2021级新生)贷款回执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款对象

1.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境外留学生,四川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学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等实施学费、住宿费免除且补助生活费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3.当年9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学生,须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回执,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4.办理了2021年生源地贷款但又应征入伍的学生,入伍前须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回执,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5.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度,只能办理一次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

(一)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额度调整时限:截止至2021年10月22日。

(三)具体操作说明,可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序号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国家开发银行

其他银行

备注

1

9月26日

回执信息收集。

由学院收集贷款学生回执信息。

直接前往各校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四川省农信社助学贷款学生不需收集信息。虽已办理贷款但暂不需要的可提前告知学院,学院汇总后报学生处,学生处统一谢绝。

2

10月8日

1.学校对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完成回执录入工作。

老生以2020-2021学年困难认定结果为依据,家庭经济发生突发变故的,可参考2021-2022学年度困难认定结果;新生参考2021-2022学年困难认定结果。

3

10月9日

学生进行贷款信息确认。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点击“贷款申请进度查询”,查询2021-2022学年贷款进度。

将学校盖章确认的回执单或其它证明材料返回银行。

四川省农信社助学贷款学生务必在贷款放款后,登录四川农信APP“申请进度”界面,点击“贷款放款”---“缴纳学费”完成学费缴纳(见附件3)。

4

12月底

学校财务处结合学费缴纳和贷款到账情况,集中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相关贷款学生核实在学工系统登记得工商银行卡号是否可用,以免贷款余额发放不成功。

四、工作要求

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奖助贷勤免补”中兜底线、保基本的项目,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成长成才、助力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具有重大意义。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对提供虚假承诺、虚假申请材料骗取国家助学金贷款等资助的学生,除加强教育外,还要根据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五、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权益部谭姗 谢丽苹老师

联系方式:15023806191,028-8629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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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2.pdf】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x(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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