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全院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0〕3 号)规定,学校将开展2019-2020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评议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操行评分内容
1.评议项目及分值
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满分共100分,评议项目及分值见下表。
2.评分方式
评议小组由班主任和班支委组成,参与评分人数不得低于评议小组总人数的2/3。
转专业同学都在现班进行。
操行得分评价计算步骤如下:
(1)评议组各成员按照操行评分的6个小项分别为本班同学打分;
(2)每个同学分小项计算得分。每个小项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分即为该小项得分,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019年9月至今获评优秀班集体及优秀团支部的班级,操行得分满分的人数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3%,其他班级不得超过10%。(四舍五入)
当学年有下述情况的,在评议小组评价所得总分上扣分(多重违规,按高项扣):有不诚信记录、受到诫勉观察、通报批评等扣2分;受警告处分扣5分,严重警告处分扣8分,记过扣12分,留校察看、公检法机关认定违反刑法但免于起诉的扣15分。
3.成绩录入
操行测评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议小组进行线下打分并计算每位学生的最终操行得分。
由班主任登录“学生管理系统”的“综合素质成绩”板块,进入学生操行分管理,按照样表(系统可下载)要求上传本班每位同学的各小项最终得分,总分由系统自动计算。
二.工作要求
操行得分评定须公平公正。请各班主任于7月2日下午6点前完成操行评分打分计算及系统上传工作。学院要及时了解各班级操行得分评定情况,加强指导和督促,如有明显异常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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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