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现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教毕指〔2017〕16号)发你们,请积极推荐,并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宣传和征集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并准备相关材料。
一、推选范围
1、“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
2、军营大学生战士(现役或退役一年内大学生)
3、基层就业大学生(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
二、上交材料
1、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附件二);
2、大学生事迹word文档;
3、个人人物照片(1-2张,需要高清原照,不能是QQ截图或者压缩图片)
4、附件证明材料(包括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材料、新闻报道截图等)
三、评选时间安排
1、5月15日上班时间将材料交至1-606熊老师处;
2、5月16-5月17日学院审核;
3、5月18后:材料交学校,学校审核评选。
附件一: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附件一: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docx
附件二:人物事迹推荐表格附件二:人物事迹推荐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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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